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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柏威国际科技物流有限公司
顺利通过海关AEO高级认证审核
并于9月12日
获颁《AEO高级认证企业证书》

此次认证对企业的物流服务质量、守法规范、贸易安全等多维度进行了极为严格的考察审核,柏威国际此次获得这张全球贸易“绿色通行证”,离不开海关和政府给予的高度肯定与支持,也是公司综合实力的体现。这不仅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竞争力,也对客户的货物起到了更高的安全保障,将为广大客户和合作伙伴提供更加便利、更加优质的国际物流服务。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公司将以此为新起点,把认证标准和与企业实际业务紧密结合,融入到企业运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充分利用政策支持,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增强产品竞争力,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助力中国企业出海贡献更大的力量。
AEO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简称,即“经认证的经营者”,是世界海关组织倡导的,通过海关对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水平较高的企业进行认证,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优惠通关便利的一项制度。
在我国,高级认证企业是中国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不仅在国内适用海关便利的管理措施,还可以享受AEO互认国家(地区)海关通关便利措施。
世界海关组织于2005年度制定通过了《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以下简称《标准框架》),而《标准框架》中的核心制度就是AEO制度,全球有多个国家(地区)参与其中。有关国家(地区)签订互认协议后,其AEO企业通关时可以享受便利化待遇,能有效降低企业港口、保险、物流等贸易成本,提升国际竞争力。
各国家(地区)实施AEO互认合作后,给予互认企业相关便利措施,具体以公告为准,内容不完全相同。归纳中国海关与其他的国家(地区)AEO互认措施,内容一般包括:
01
适用较低的单证审核率;
02
适用较低的进口货物查验率;
03
对需要实货检查的货物给予优先查验;
04
指定海关联络员,负责沟通处理AEO企业在通关中遇到的问题;
05
在国际贸易中断(由于安全警戒级别提高、边境关闭、自然灾害、危险突发事件或是其他重大事故等造成的国际贸易中断)并恢复后优先通关。
中国海关自2008年实施AEO制度以来,一直大力推进AEO国际互认,着力提升我国企业境内外通关便利化水平,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截至目前,中国海关已经与新加坡、欧盟等26个经济体52个国家(地区)签署AEO互认协议,其中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增加至35个,互认协议签署数量和互认国家(地区)数量居全球“双第一”。
新加坡、韩国、中国香港、欧盟成员国(27个)、英国、瑞士、新西兰、以色列、日本、白俄罗斯、智利、澳大利亚、哈萨克斯坦、蒙古、乌拉圭、阿联酋、塞尔维亚、乌干达、南非、巴西、伊朗、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菲律宾、中国澳门、哥斯达黎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