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颗粒相信大家并不陌生,生活中各种塑料袋、桶、盆、玩具、家具、文具、服装、领带、纽扣、拉链、建筑构件、塑料门窗、机具、肥料包装袋、水泥包装袋等都是塑料颗粒制成的,可以说,小小的塑料颗粒在世界上有着广泛的应用。
塑料颗粒是塑料制品生产的原始材料,通过熔融、注塑、挤出等工艺转化为各种塑料产品。目前 ,全球塑料颗粒的生产量庞大,但同时也引发了严重的环境问题,如塑料污染和微塑料的生态影响。因此,近年来,我国海关正严格把控这类货物的进口,违规进口废料和伪申报的企业都会连带受到处罚和降级。
接下来,小编将带你通过一个案例分析,带你了解塑料粒进口的那些事儿。
国外一家出口商要进口一批塑料粒到中国,但是从发货人提供的照片可以看到塑料粒表面有毛刺、形状不规则、切口大小不同,且零散包装在一个纸箱里,并非原厂包装,没有固定的规格和型号,经判断这大概率是一批废塑料无法进口中国。
(图片仅为参考示意)
虽然发货人表示这是全新塑料粒而非再生料,并提供了工厂解释说明、切割工艺说明、再生料图片对比、货物运输标签和资质证书等,但该批货物仍然无法运输,这是为什么呢?
新料:一般是统一的圆柱体状或圆珠形状。
此批塑料粒形状:表面有毛刺、大小不一、形状不规则。
因此可以初步推断这批塑料粒并非新料。
新料底料来源:正常是有低分子原料,如丙烯和乙烯,聚合得到的初级形状的塑料,其底料来源一般是矿物石油提炼合成的,其他底料来源所制比如再生料都不是新料。
进口再生塑胶粒:必须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由废塑料加工而成的初级形态的再生塑料颗粒,同批次的进口塑胶粒必须颜色一致、颗粒大小形状一致、包装一致,并满足塑料材料或者产品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方可进口。
再生料海关会抽样送检,实验室检测一般都无法达到新料的国标标准,鉴定为固废,被处罚的同时还会要求退运。
如果报为新料,不管是否鉴定为废料,首先都会按伪报、瞒报、错报罚款,如鉴定为废料,可能还要按走私废料处罚。
A: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企业进口固体废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认定为失信企业:
(一)构成走私行为的:
(二)非报关企业1年内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的次数超过上年度相关单证总票数千分之一且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累计超过100万元的;
(三) 报关企业1年内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的次数超过上年度相关单证总票数万分之五且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累计超过30万元的。
另外,1年内因进口禁止进境的固体废物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的企业无法成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
失信企业非法进口固体废物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超过250万元的,海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将其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对于国内进口商来说,虽然很多企业都只是帮国外进口加工而已,甚至不清楚是新料、再生料还是废料。但是法律有规定,海关只要是命中查验,必须执行,现场一般无法判定为新料的,都会抽样送检,送检后能达标的少之又少,最终被处罚的企业和进口商数不胜数,因为国外发货人发的不是新料,被处罚降级的进口商和货物承运商就太冤了。
虽然处罚的主体是进口企业,如进口企业为推卸责任反馈是报关企业或货代包揽全包进口的,提供证据记录,海关连报关企业货代企业连带进行处罚;另外报关企业负有前置审核货物信息及资料的责任,未尽到相关责任的,海关会复核是否符合AEO标准的要求。并且标准第一条要求: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向海关联系,如AEO企业无法做到而被海关查获一次,就容易引发AEO资质的二次复核。
编辑| Viola.符肖音
出品| 数字化品牌营销部